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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一季 度稳增长开好局“六个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号)精神,全力以赴抓好粮食增产增收,打好全年粮食生产第一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统一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早稻、春玉米“一喷多促”作业,保穗增粒推动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为确保项目在雁山区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雁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锚定粮食生产年度目标,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早稻和春玉米“一喷多促”作业0.17万亩,促进早稻、春玉米保穗增粒提单产,为实现春粮丰产丰收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全年粮食生产增产丰收。
二、实施内容及区域
(一)实施内容。重点在全区相对连片的、适宜开展无人机统一作业的早稻、春玉米种植区,开展“一喷多促”作业, 项目实施面积0.17万亩,其中早稻0.15万亩、春玉米0.02万亩。项目由自治区统一进行招标采购社会化专业化喷施服务的方式开展,按每亩不超过35元购买早稻、春玉米“一喷多促”服务,服务费包含指定肥药剂费用和飞喷作业费用等。
(二)实施区域与面积分解。项目根据早稻、春玉米的种植分布情况,在乡镇实施,具体实施区域由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结合当地种植情况、苗情长势等确定。
三、实施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实施前期。主要开展明确实施区域,聘请项目实施监理单位明确区域。实施区域及具体地块由乡镇确定,实施区域要优选相对连片、适宜开展无人机统一作业的地块,单产提升关键区域必须纳入项目实施区域。优先新型经营主体连片规模种植区域,优先生育期相对一致的区域,优先群众管理积极性较高的区域。对有桑树等作物混杂种植的区域,要慎重喷施,避免对桑蚕等产生影响。中标服务商根据乡镇确定的实施区域制定喷施作业方案,要对喷施区域地理情况、周边作物等进行调查,结合气象条件制定作业计划。要形成计划作业图表,列明喷施的乡镇、村屯、种植户及面积等。
(二)实施中期。主要确定喷施具体时间地点,组织开展喷施作业。
1.确定时间。根据苗情情况确定喷施时间。及时为承担喷施服务的中标服务商提供适时苗情信息,提前明确早稻、春玉米最适喷施时间段,确保在适宜期能够尽快开展和完成喷施作业。
2.喷施作业。中标服务商在确定的实施区域及最适喷施时间段内,按照技术方案(附件3)等要求开展喷施作业,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理单位和当地村委会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3.作业登记。喷施作业后,中标服务商、监理单位在乡镇、村委等配合下,填写无人机喷施作业记录表(附件1),中标服务商、监理单位及村委要签字确认并盖章,及时收集飞行轨迹图、现场作业图片等材料。
(三)实施后期
1.喷施效果调查。喷施作业后3—5天内,由监理单位、中标服务商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对各作业区域开展喷后苗情长势调查及喷施效果评估(填写附件2),对漏喷或喷施效果不达标的田块,由中标服务商进行补喷,不补喷的区域,将不计入喷施完成面积。喷施效果调查应选取乡镇不少于30%的项目村委。
2.验收评价。验收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验收。喷施作业完成后,由中标服务商组织专家对中标的项目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村委会等单位参与。(形成自查验收报告,附件4)
(2)喷施质量效果抽查核验。喷施作业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中标服务商作业质量进行抽查核验,中标服务商、监理单位、乡镇、村委会等单位参与。(形成喷施作业质量效果核验意见,附件4)
(3)项目验收抽查核验。项目中标服务商自验收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核验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抽查验收,中标服务商、监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等参加。(形成项目抽查核验意见,附件4)
(4)作物产量测产验收。水稻、玉米成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测产验收,中标服务商、监理单位参加。(形成产量测产抽查验收意见,附件4)
(5)项目结题验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验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业务处室(站),中标服务商、监理等单位参加。
(四)任务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喷施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负责与乡镇、中标服务商沟通协调,落实喷施作业;协调解决喷施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等。
2.乡镇。负责确定实施区域(地块)、明确喷施时间等;负责与村屯沟通协调,落实喷施作业;负责过程跟踪、喷施作业质量效果核验、产量验收等,协助中标服务商开展喷施作业。
3.中标服务商。制定作业实施方案;结合技术方案以及标书文件等要求落实喷施物资;根据乡镇确定的实施区域、喷施时间制定喷施作业计划,按时组织完成喷施作业任务;负责项目自查验收;负责项目实施及验收等一系列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提交等。
4.监理单位。主要负责监督中标服务商的整个喷施过程与质量,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监理报告等有关材料,参与相关验收,保证项目高质高效推动并完成等。
5.村委会。配合区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中标服务商等落实喷施作物地块和区域,配合完成喷施作业并监督等。
四、实施进度计划安排
(一)3月,调查服务需求面积。
(二)4月,制定方案。
(三)5月,确定实施区域(地块)、明确喷施时间。
(四)6月,完成喷施作业、喷施效果调查及组织完成自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喷施效果核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乡两级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单位及人员,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各方责任,高质量推进喷施作业,确保早稻、春玉米“一喷多促”顺利完成。
(二)抓好示范引导。要在乡镇确定一个100亩以上相对连片的示范基地进行重点跟踪和技术服务,加大不同配方、不同药械、不同时间喷施技术试验和集成示范,重点开展喷施与不喷施、不同配方及不同浓度梯度等对比试验,科学评价“一喷多促”技术效果,引导农户扩大应用,提高技术到位率、普及率。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规范项目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招标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台账齐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及时掌握进度。要加强与中标服务商的协调与沟通,互通信息,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三是加强实施监管。乡镇负责跟踪到到村,对项目实施相关过程(作业前后调查、肥剂配施及飞行作业等)进行现场跟踪和指导,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四是及时反馈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和中标服务商对项目实施、喷施作业等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反馈或请示。五是加强满意度调查。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大范围开展农户、种粮大户等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调查。
(五)强化绩效考评。承担项目的中标服务商应按照服务合同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服务完成后,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按照项目验收方案(附件4)要求完成自验及农业农村部门验收。
附件:1.无人机喷施作业记录表
2.喷施效果调查表
3.2024年早稻和春玉米“一喷多促”技术方案
4.早稻、春玉米“一喷多促”项目验收方案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