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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区4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地区选择
2024年自治区、桂林市下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后,我区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二)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6万元、自治区资金2万元,共8万元。
1.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创建高产示范片及开展“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原则上按任务面积的20%打造一个示范片,资金可用于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管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2.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4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有资金结余的,结转用于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依据补贴对象种植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种植20亩以上的生产者需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种植协议,以经本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2024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
根据当地实际执行一个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补助。由区级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区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
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于2024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3月15日前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于2024年3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向区农业农村局自愿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种植20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及相关乡镇对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区级对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后,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汇总上报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清单。
(六)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本区人民政府审定。
(七)批复和公告。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本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各乡镇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各乡镇要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在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八)兑付补贴资金。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九)整理台账归档。各乡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十)及时做好总结。各乡镇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雁山区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要严格规范实施《2024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力求复合种植在种植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各乡镇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特别是落实好适合复合种植所需的大豆、玉米种子,积极引导、鼓励种植主体采用商品大豆种子,提高出苗率和产量。要聚焦适宜品种和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督促和指导,建立定期工作调度,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2024年3月—8月,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进展情况。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渠道和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培养种植能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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