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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雁山粮食安全根基,持续提高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9号)、《桂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市财农〔2023〕53号)、《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聚焦提高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花生、收籽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各乡镇要立足本地生产实际确定重点作物,以我区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兼顾甘薯、马铃薯、花生、收籽油菜等作物,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水稻玉米“一喷多促”、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玉米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栽培、玉米“一增三改”、大豆窄行密植、大豆种子包衣处理、大豆保花保荚防倒、马铃薯高垄覆膜栽培、收籽油菜机械化精量联合播种、油菜“一促四防”以及粮油作物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项目奖补对象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区和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项目实施区中已享受资金补贴的种植地块重复,但可以同时享受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补贴类资金。
三、实施方式
按照细化方案、主体申报、过程记录、乡镇审核公示上报、区级测产、资金奖补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细化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1.水稻以生育期适宜、优质、高产和多抗的水稻品种,主推粮两优、晶两优534、陵两优22、野香优、壮香优、江两优、泰优305等品种,面积200亩,主推技术为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及“一喷多促”等技术;2.玉米以高产、高效、抗性好的玉米品种,主推丰玉991、青青700、青青500等品种,面积200亩,主推技术为“一增三改”等技术;3.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玉米大豆以高产、高效、抗性好的品种,玉米主推丰玉991、青青700、青青500等品种,大豆主推桂春8号、桂春15号、桂春16号等品种,面积400亩,主推技术为“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4.花生以高产、高油效、抗性好的花生品种,主推桂油、川油、贺油系列等品种,面积50亩,主推技术为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5.马铃薯以高产、高效、抗性好的脱毒马铃薯品种,主推中薯5号、青薯9号、珍妮等品种,面积50亩,主推技术为高垄覆膜栽培技术;6.甘薯以高产、抗性好的品种,主推深圳藤、东皇薯、蜜薯等系列品种,面积50亩,主推技术为大垄双行栽培技术;7.大豆以高产、抗性好的品种,主推八月黄、大青豆、桂春15等品种,面积50亩,主推大豆窄行密植、大豆种子包衣处理、大豆保花保荚防倒等技术;8.收籽油菜以高产、抗性好的品种,主推丰油730、华湘油12号等品种,面积50亩,主推技术为收籽油菜机械化精量联合播种;9.操作程序按主体申报、过程记录、乡镇审核公示上报、区级测产、资金奖补程序推进实施;10.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11.各粮油作物面积及奖补金额根据实际申报面积可互相调剂。
(二)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按照附件2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土地无纠纷),于2024年3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向区农业农村局自愿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广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见附件2)、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所在位置、基本情况、技术模式等基本信息。
(三)过程记录。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区水稻、大豆、玉米等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各乡镇要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见附件3),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长关键农时,区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区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及相关乡镇开展测产,在作物成熟前15〜20天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主体地块进行理论测产,填写田间测产记录表(见附件4),结合申报、实产等情况,主要以单产水平进行排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相关乡镇在申报主体所在行政村公示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2024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汇总上报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清单。
(六)资金奖补。奖补方式按单产提升比例(与全区平均产量对比)划分等级,进行排名。如果平均亩产不高于全区平均亩产10%,视为不合格,不给予奖补。
1.水稻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名,按照测产结果分两个档次进行奖补,排名第一名为第一档,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余下为第二档,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
2.玉米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名,按照测产结果分两个档次进行奖补,排名第一名为第一档,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余下为第二档,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3.大豆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名,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4.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名,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5.甘薯种植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名,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6.马铃薯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名,每亩奖补不超过500元。
7.花生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名,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
8.收籽油菜奖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名,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1.通用条件:各乡镇辖区内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2.分类条件:规模种植主体当季种植面积:(1)玉米大豆复合种植100亩(含100亩)以上;(2)水稻、玉米、红薯、大豆、收籽油菜50亩(含50亩)以上;(3)马铃薯、花生30亩以上(含30亩)以上。
(二)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且单产水平要至少比全区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如果全区当年平均亩产还没有统计出结果,则以上年度区统计局同期平均亩产为标准),在区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后给予资金奖补。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大豆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每亩不超过200元,甘薯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马铃薯每亩奖补不超过500元,花生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收籽油菜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三)资金使用说明。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原则上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辖区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申报条件、承担任务、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项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乡镇要依托本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水稻、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广大种植主体知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市财农〔2023〕53号)要求以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各乡镇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附:1.广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3.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生产档案表
4.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田间测产记录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