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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精神,围绕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推动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我区实际,现对雁农业〔2025〕1号文件印发的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作物范围和种类方面
纳入奖补的粮油作物以我区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兼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技术路径方面
(一)水稻。重点围绕增密增穗,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工厂化育秧和集中育秧、培育壮秧、机械化移栽、水气平衡、节水灌溉、侧深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巧施穗粒肥、后期“一喷多促”、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减少直播稻。
(二)玉米。推广高产耐密抗逆,宜机收品种及种子包衣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合理密植、精量播种技术、配套宽窄行与地膜覆盖;强化关键生育期水肥协同管理、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优化基追比例、重施攻苞肥;实施定期深松深耕、秸秆还田、适期晚机收、加强病虫草害综合防控等技术。尤其做好草地贪夜蛾防控。
(三)大豆。结合种子包衣、商品种替换自留种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高产高油高蛋白、抗逆广适、耐荫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合理轮作、深松深翻、密植精播、大垄栽培、水肥精准调控、化控防倒、病虫害防治、带状复合种植、间作套种、一喷多促等技术。支持采用药剂拌种、施用菌剂、增施钼酸铵等增产措施。
三、实施方式方面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项目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指导、测产核实、结果公示等工作;组织审核规模主体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计划表,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进行公示5天。作物收获季节,项目所在乡镇要实地核实项目主体种植作物的面积并组织承担项目的主体开展测产填写田间测产记录表后向区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面积、实际单产,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及相关乡镇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的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单产。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达到单产提升目标的主体,取消奖补资格。
四、奖补方式方面
(一)申报条件:本资金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实施项目制管理,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对单个主体种植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原则上要求应在50亩(含)以上,水稻、玉米种植应在100亩(含)以上。
(二)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种植面积,且单产水平要至少比全区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即可),如果全区当年平均亩产还没有统计出结果,则以上年度区统计局同期平均亩产为标准。奖补标准为:水稻每亩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不超过300元,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不超过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水稻之外的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资金使用说明。项目资金7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奖补,奖补方式以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测算拨付。
五、特别说明
(一)加强过程记录指导。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应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了解核实技术到位情况,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收集好项目主体过程记录信息,实施一主体一档案。督促项目主体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
(二)及时报送信息。请各乡镇及时将附件1(项目主体档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各乡镇于2025年7月5日前将附件2(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正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本通知未提及事项以雁农业〔2025〕1号文件为准,按雁农业〔2025〕1号文件文件实施;如有矛盾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0773-3553806。
附件:1.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2.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