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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中央下达我区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89万元(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9万元、红火蚁防控资金80万元),为全力做好我区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及遏制红火蚁传播危害工作,严防暴发成灾,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水稻、红火蚁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推进快速、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拨付及时、绩效评价严谨”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在保证政策性、及时性、有效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防灾救灾病虫害防控工作的紧急性和时效性,根据生产实际,改变固有思维,简化审批步骤,特事特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大力发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因地制宜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治,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滞留和挪用资金,确保项目实施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台账齐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告。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选择最快最优的采购方式,抓住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及时组织防治,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错过防治季节。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合同条款、项目实施进度等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并向财政部门申请兑付资金。
(四)强化技术指导。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水稻种植农户等提供病虫发生预测预报信息、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及对口防控药剂推荐等,并在防控关键时期组织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 做到粮食不归仓服务不松懈。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作业指导,指导服务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督促服务组织做好作业记录,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五)做好绩效考评。对照任务清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及其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和调度资金落实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调度信息,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任务,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拨付资金。
联系人:蒋志楠,联系电话:17377308088,电子邮箱:ysqnjtg@guilin.gov.cn。
附件:1.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2.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3.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
三批)绩效目标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