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业务专题 > 供水供电供气 > 知识库

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划分调整

2024-07-19 14:34     来源:转载中国南方电网官网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2024年7月1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划分调整方案备案的函》(桂发改价费函〔2024〕1565号),文中对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做出调整,内容如下:

一、时段调整

峰时段(8小时):16:00-24:00;

平时段(8小时)00:00-1:00,7:00-12:00,14:00-16:00;

谷时段(8小时):1:00-7:00,12:00-14:00。

二、调整的执行范围

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规定执行范围内电力用户。

三、执行期间

2024年8月1日-9月30日。

后续根据政府价格文件进一步调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