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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政策解读

2024-05-15 10:00     来源: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     作者: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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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为什么要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编码登记?

回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陆续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多个重要文件,均提出要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同时根据《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名称、类别、污染物排放等资料信息。

问题2由谁负责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

回答:根据《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使用未申报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台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机械所有人应及时申报,机械使用人必须是在确保机械完成申报编码登记工作的情况下使用机械,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3此前已完成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还需要再次登记?

回答:需要,此前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仅领取了号牌或仅安装了部分设备,未完全达到此次编码登记的要求,须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复核,完善安装金属二维码、金属防伪号牌等设施设备并领取环保信息采集卡等。

问题4防伪金属环保标牌、防伪信息采集卡可拆卸吗?

回答:不可以,防伪金属环保标牌、防伪信息采集卡与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一一对应,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命周期内只能对应唯一的防伪金属环保标牌与防伪信息采集卡。

防伪金属环保标牌样式


防伪信息采集卡样式

    问题5今后已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发生变更是否需要信息更新? 

回答:需要,已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机械所有人应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更新,新购置人应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完成申报变更的情况下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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