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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区已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编码登记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须及时开展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待售流通的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农业机械等。
二、政策要求
使用未申报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根据《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台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当前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属于第一期,编码登记费用由政府统筹解决。
三、申报方式
(一)可联系生态环境局进行预约办理。(联系方式附后)
(二)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线上使用“桂林非道路机械信息管理”小程序自主申报:通过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GLFD”,“机械所有者”模块,按提示步骤进行注册申报登记。
(三)信息登记完成,经属地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人员安装设施设备并确认信息后,编码登记工作才算完成。
请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积极配合并监督。
联系方式:0773-3550902 19529036112
桂林市雁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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