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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5:05     来源:生态环境局城区     作者:雁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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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以来,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1-12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7%,PM2.524μg/m3,同比下降7.7%,PM1030μg/m3,同比下降18.9%。PM2.5低于桂林市下达雁山区的控制目标5μg/m3,综合指数排五城区第一。漓江水质继续保持100%的优良比例。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全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局长培训班110名学员在雁山区潜经村开展桂林漓江生态治理实地教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1.4%,分别高于自治区和全市37.4和45个百分点。

二、工作举措

(一)压实政治责任,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各领域各行业,积极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和环委会成员单位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考核,为区委区政府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依据。督促各部门落实《雁山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一岗双责”,巩固提升“大环保”格局,持续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二)强化党建引领,建强生态保护队伍。落实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认真进行集中学习、参观见学、个人自学以及交流研讨等活动,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每月定期开展1次全局全员谈心谈话,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常态化思想引导,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重点,组织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逐章逐句学透党的纪律规矩,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查摆问题按照整改计划有序做好整改,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促进全局服务意识的提升。深入开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整改问题1个,典型实事成效6件。

(三)锚定质量改善目标,实现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坚持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突出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源头治理,制定了《桂林市雁山区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强化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管控、预警、应急处置措施,做到管控有效、管控到位,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数和重大安全事故。大力开展涉VOCS企业整治,督促3家单位整改管理制度和处置设施不完善问题。抽测非移动道路机械10台。加强秸秆禁烧宣传管控,统筹春耕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有序组织黄龙病果树枝有序焚烧。全区出动巡查人员3397人次,处置露天焚烧火点769个,火点数同比去年减少11.8%。二是碧水保卫战纵深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大力实施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推进大埠河、南湾河、良丰河,以及漓江岸线的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漓江城区段支流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全区污水管网短板,逐步改善市区支流水环境质量。强化入河排口日常巡查监管和黑臭水体排查,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修复污水管网破损问题3个,推动3个超标排污口整改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督促草坪乡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强奇峰创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辖区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净土保卫战扎实有效。落实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日常检查制度,检查建设用地3块,指导3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组织开展涉镉等土壤污染源的风险排查,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监管,检查企业10家次。开工建设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桂林市下达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强已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定期巡检,对40套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组织修复12套水灾受损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培育“无废细胞”4个。

(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守牢安全底线。全力推进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制定《桂林市雁山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完成2个群众信访件的验收销号,完成率100%。有序推动第二轮自治区11个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按时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个长期坚持问题的年度整改任务。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牵头制定《桂林市雁山区需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案》,协调各部门有序推进5个重点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开展“守望八桂-2024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各类企业81家次。联合雁山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检查养殖企业9家,督促整改粪污贮存设施等问题4家次,劝导业主自行关停不规范养猪场2家,立案查处生猪养殖单位2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份。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舆情管控与处置,严格落实环境信访责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处理环境信访投诉39件。

(五)深入做好生态环境宣传。组织开展了低碳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局生态环保志愿者深入辖区学校、企业等场所,通过展板、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形式,大力开展节能环保和污染防治的科普知识。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辖区58名师生参观医疗垃圾处置公司。开展专题宣传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潜经村、广西植物研究所等两家单位创建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指导金雁小学校开展第十二批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申报,继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

(六)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举措,做好招商项目的生态环境服务指导工作。积极运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对拟建设项目把好前期审查,指导项目优化选址选线,引导产业优化布局。定期与区工信等部门开展业务座谈,联合服务拟入驻企业,为企业提供环评手续等政策指导。今年以来共办理环评审批3件,深入企业开展服务46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基础设施短板仍比较明显。南湾河水质受上游污染源影响较大,水质提升改善难度较大。辖区漓江各支流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还不够完善,部分已建成的污水提升泵站没有真正投入使用,少数单位存在雨污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控源截污能力有待提高。

(二)财政经费保障困难。雁山区作为自治区级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但无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秸秆禁烧网格员、农村环境和河流保洁员等工作经费难以有效保障。

(三)农业面源生态环境隐患整治力度仍需加大。露天焚烧、畜禽养殖等未得到有效治理,粪污综合利用的源头管控力度不够,导致畜禽养殖引发的舆情和信访投诉较多。

四、2025年工作谋划

(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照“两山”基地创建指标和制度要求,继续提炼转化典型案例,加强创建宣传,完善申报资料,推动雁山区早日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治区百镇千村生态旅游示范镇村争创、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等争创工作。继续做好202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做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以及8.15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好常态化环境宣传教育。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二)坚持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积极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综合治理,大力实施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优势。做好各主要河流和草坪乡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巡查,及时督促做好河道清淤保洁,污水管网维护等工作,强化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协调督促加快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南湾河、良丰河等水生态修复项目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和耕地的管控,守牢群众“吃”“住”生态安全底线。持续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涉重金属的排查,积极创建“无废细胞”项目。

(三)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导向,按时序完成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隐患常态化排查,协同各部门及时整改环境风险隐患,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四)强化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以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加强养殖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问题风险排查和监管执法力度,防止养殖污染环境事件和舆情发生。持续开展漓江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违法项目的排查整治,守牢漓江生态安全屏障。

(五)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好政策制定、环境准入产业布局,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同推进绿色循环经济产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释放更多绿色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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