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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1〕60号关于成立桂林市雁山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1-10-08 10:10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作者: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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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综合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 40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落实落地,根据《中共雁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雁山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委教办(202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双减”相关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设置   “双减”工作专班分设三个工作组:工作推进指导组、督导问责组、宣传培训组,各组相互协调,分头推进工作。 二、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一)工作推进指导组   组  长:陈利中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戚火群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业务办主任、

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李春林  区教育局事务办副主任

谢建国  区教育局事务办副主任

韦  灵  区教育局事务办工作人员

莫振辉 区教育局事务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推进全区“双减”工作落实落地见效,制定“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和“双减”各项工作细则,指导各校落实“双减”工作各项举措和要求。(二)督导问责组   组  长:王寿元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秀玲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黄德球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李鸭龙  区教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

刘开娥  区教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区“双减”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追责问责,受理投诉举报,并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  (三)宣传培训组组  长:蒋秀德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成  员:吕  晖  区教育局行政办主任唐小四  区教育局业务办副主任

龚青平 区教育局行政办副主任

符 蓉  区教育局行政办工作人员

蒋幸芳  区教育局事务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协调宣传部门和媒体对“双减”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开展宣传,大力宣扬“双减”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推进“双减”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教育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督促各校通过多渠道加强“双减”工作的意义、做法、成效进行大力宣传,使“双减”的理念入脑入心,内化为工作实践。三、工作要求为确保“双减”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工作组统筹推进、协同开展工作,遇重大事项或问题应向“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工作组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行工作“闭环管理”,明确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履行专班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双减”工作任务。及时收集资料完成台账整理。


桂林市雁山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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