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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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0 17:00:00     来源: 雁山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19472号)要求,雁山区编制并公布雁山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56条,公开内容有政府及部门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有统计信息、经济数据、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为民办实事、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社会公益建设领域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有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收到的政府信息依申请。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设置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成立了本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雁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办公室网络管理员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日常信息更新维护,保障政府网站的有效运行。不定期参与政府网站监测,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网站各栏目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区本级、乡镇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查阅点和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可查询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区各单位的基础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均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并结合绩效考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根据2018年度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针对整改内容,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有:决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扶贫领域有关的政策文件,扶贫资金及补助发放情况,扶贫成效等情况;社会救助信息方面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低保支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信息;教育领域信息公示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经费、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营养改善膳食补助、学区划分、中小学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医疗卫生方面公示了次均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等信息;行政执法方面主要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方面行政处罚类信息;重大项目信息方面公示了有关重大项目的会议召开情况、项目进展信息;环境保护方面公示督查有关环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50

2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3

342

5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1

851

1932

行政强制

53

32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1

71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不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二是部分单位人员不足,没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改进情况:加强学习培训,转发上级部门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督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特点,在政务中心设置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查询机,推广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拓展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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