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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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14:10:00     来源: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桂林市雁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雁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信息。2023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04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1142条。公开政府文件信息43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7篇,文件类政府信息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涉及民政、教育、住建的政策类文件解读公开。依托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留言评论、咨询投诉等功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12345工作站共处理工单866单,及时签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雁山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发生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推进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我区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并及时动态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网站管理信息员1名,负责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保障网站及时更新。各责任单位设置信息员1名,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采编、报送、更新、发布等工作,及时保障更新责任栏目信息内容。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专栏开通“桂林雁山政府网”、“雁山教育”、“桂林雁山发布”、“桂林雁山市场监管”、“雁山旅游”、“平安雁山”等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发布政府重大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网上办事的整体水平。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区政管办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检查,压实各部门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开展政府网站满意度调查活动积极征求社会评议,未发现有涉及责任追究事宜,未有工作人员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社会公众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定期维护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长足发展。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图片、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努力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配合,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雁山区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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