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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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15:00     来源: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桂林市雁山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雁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信息。2024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1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86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1650条。公开政府文件信息24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7篇,文件类政府信息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涉及农业、交通、住建的政策类文件解读公开。依托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留言评论、咨询投诉等功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12345工作站共处理工单1420单,按时办结率100%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便民服务作用。2024年,雁山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梳理和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各部门对照国办和自治区指标要求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周自查、月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内容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建立台账督查制度,定期检查抽查各部门台账的报送质量情况。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要求,切实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文件信息及相关政策解读。同时加强监督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开展政府网站满意度调查活动积极征求社会评议,未发现有涉及责任追究事宜,未有工作人员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5.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网站平台功能性不够强,政府网站平台智能问答、应用数据等功能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开发应用;二是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便民实用性不足,专题服务资源融合功能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站智能应用功能系统开发,开展提升政府网站进一步升级改版工作,增强网站栏目设置便民实用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指导,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三是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为抓手,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雁山区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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