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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2025-06-03 16:00     来源: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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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 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二、适用范围:桂林市雁山区

三、联办事项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四、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

线下办理:桂林市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11号窗口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电话:0773-3552658

七、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立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八、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九、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同步更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材料

类型

材料

必要性

材料

要求

1

9cmx6.2cm车辆45度角近期彩色照片

申请人自备

2

原件

必要

2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其他

1

原件

必要

3

车辆登记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1

复印件

必要

4

车辆行驶证

政府部门核发

1

复印件

必要

5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安全运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1

原件

必要


十、办理流程

见附件。

十一、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二、结果领取方式

¨邮寄送达

¨政务窗口自行领取

¨自行网上下载电子证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7738990691


附件: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业务流程图(承诺5个工作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