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4年雁山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
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单
一、补助对象
1.自主前往广西区外务工并产生交通费用的雁山区脱贫人口(含退出户、脱贫户、监测对象)。
2.对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从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当日起至解除风险的当年列入补助对象,解除风险的次年起不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人·年。
2.当年只能申请当年的交通补助,往返均可申请,一年只能申请往或返一次。
3.在补助最高标准范围内,补助金额按实际金额发放,但乘坐火车软席出行的,按火车硬席标准发放,乘坐飞机、出租车、高铁/动车一等座等公共交通工具或自驾、拼车出行的,按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发放。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审批表。申请人填写《雁山区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申请人可为本人或家庭成员。
2.证明材料。(1)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发生交通费前后一个月以上的工资凭证;(2)纸质或电子票车票,或是能显示个人身份信息的购票凭证。(如确实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由帮扶人或第一书记或驻村队员或村干部出具的《跨省就业证明》或者《交通证明》
四、补助申报流程
申请上报材料→村级核实→乡级审核→区级复核→公示10天→拨付补助资金。
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以下单位咨询。
雁山镇:朱珏儒3552046 大埠乡:莫雅思 17777328171
柘木镇:文锦玲3639870 草坪乡:罗 钊 18007887133
良丰街道:董维飞 8990020 乡村振兴局:莫晓英8998061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