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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3〕38号
关于下达雁山区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市财教〔2022〕81号)和《桂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市财教〔2023〕24号)文件精神,参照《自治区财政厅 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义教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3〕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11号),经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第一批符合发放条件的共计389人,现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127937.5元(详见附件)。
附件:雁山区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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