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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3〕42号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中共桂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林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委教〔2023〕7号),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在雁山区逐步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以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根本遵循,以破除“五唯”、探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引领科学发展,引导全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高质量办好雁山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积极与市教育局改革试点任务相融合,结合雁山区实际,力争经过3至5年的综合试点,争取在试点领域取得一定进展,取得一批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改革试点成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再经过4至5年的提升,到2030年,全区各中小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办法更加多元,全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试点任务
(一)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改革幼儿园评价,推进科学幼小衔接
以评价幼儿园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为重点,促进科学幼小衔接,改进幼儿园评价。(牵头部门:事务综合办,责任领导:李彩日,具体负责人:戴爱珍、周欣)
(二)贯彻落实“五育并举”,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规定,减负不减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改进学业质量评价。建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科学素养、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牵头部门:事务综合办,责任领导:李彩日,具体负责人:莫振辉)
(三)深入推进劳动教育,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促进劳动育人价值的实现
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建立中小学生劳动清单、劳动任务单和劳动档案袋制度,明确不同学段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建立全区中小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机制,加强过程性评价研究,推进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改革工作。(牵头部门:业务综合办,责任领导:蒋秀德,具体负责人:黄雪明)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1个月内完成本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试点项目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7月18日前完成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的制定,2023年7月24日前完成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征集,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正式稿的印发)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试点项目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试点项目工作推进中,要注意收集过程性资料,形成工作台账。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按计划持续推进)
第三阶段: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区教育局组成专家组对各试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对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的,继续支持;并做好准备迎接市教育局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对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的试点项目要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加以改进,经督促整改仍没有改进的,将由区教育局挂牌督办。(完成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推广。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定期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提炼总结有效的改革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试点经验。(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总结,2026年后推广提升)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全面到位,深入开展,成立雁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玉艳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彩日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蒋秀德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寿元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吕 晖 区教育局行政办主任
戚火群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业务办主任
张秀玲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工委办主任
莫振辉 区教育局事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改革试点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我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事务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彩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戚火群、莫振辉、李春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专项督导。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组建专业的评价队伍。从2023年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试点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形成督导报告并定期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系列专题宣传、组织讨论、开座谈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及网络平台广泛开展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桂林市雁山区幼儿园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2.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3.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实施方案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教育行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
关联文件: